各班级:
一、具体评选范围和条件见附件。
二、推荐形式
1、个人申报:学生根据申报类型填写申请表(一人只可申报一个奖项),于10月24日(周四)下午5点前将申请表(一式两份)、2012—2013学年个人成绩单以及相关证明复印件上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D5-303,逾期算自动放弃。
2、学院推荐:学院结合申报情况和名额分配,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审核,公示后上报学生处。
附件:1.03关于评选2012-2013学年陈明金澳门学生奖助学金的通知.doc
2.永利yl23411官网陈明金澳门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.doc
3.04关于评选2012-2013学年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的通知.doc
4.永利yl23411官网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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